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城市林业作为花园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生态优先、城乡一体”的原则,大力实施“青山绿地”工程,加快林业园林一体化发展。继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后,2009年再获“中国十佳绿色城市”殊荣;增城、从化、白云、花都、萝岗等林地面积达标的区(市)全部实现创建省林业生态县目标;2006—2009年连续3年获得全省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第一名,受到省政府的通报表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理念,统筹谋划花园城市绿化建设
广州城市林业建设取得的成果始终是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结果。近年来,我们不断深化城市林业作为城市生态建设主体地位的认识,不断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将城市森林及园林绿化建设作为花园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小丹多次指出:“林业是生态型城市建设的基石”,“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办好林业是造福人民群众、荫及子孙后代的大事业”。市长张广宁反复强调:“多种树、绿家园、求生态、民得益”,“全面规划,真抓实干,使广州生态环境更好。”在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下,紧紧围绕建设全省宜居城市“首善之区”和国际花园城市目标,按照“森林进城,公园下乡”的林业园林一体化发展理念,确定了“生态优先、以人为本、林水结合、城乡一体”的建设原则,大力实施“青山绿地”工程和“花园城市建设行动纲要”,拉开了“护山、上路、入村、进城、拓海”的绿色生态建设新格局,取得了城市林业和园林绿化相融发展的良好成效。
二、规划引领,科学优化城乡林业绿化布局
针对长期存在的林业园林城乡二元问题,以及林业绿化建设周期长、破坏容易、保护难的特点,我们十分注重从规划层面破解林业和园林发展难题,不断优化城乡绿化布局。在近年编制实施生态城市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城市林业规划、青山绿地工程规划的基础上,2009年市委市政府又制定实施了《广州市建设花园城市行动纲要》,部署开展自然生态保护行动、城乡增绿行动、园林景观建设行动、绿色产业行动等专项行动,明确到2010年建成“绿色亚运城市”,2015年初步建成“花园城市”。在科学规划的指引下,我们按照“林带+林区+园林”模式,以城市主要出入口、主干道沿线、亚运场馆周边3类地段为重点,实施城市园林绿化、绿色走廊、出入口景观节点等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城区、番禺、南沙等南部平原地区绿量显著增加,促进了林业园林山上山下统筹、农村城市并举、平原沿海兼顾的战略性转移,进一步优化了城乡林业绿化布局,提升了林业园林一体化建设水平。
三、工程带动,以大干促大变实现“城更美”
实践证明,加快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政府主导、项目带动是关键。在全面完成“青山绿地”一期工程,建成16条主干道林带、13个城郊林区、119个森林景观节点,建设绿地154平方公里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再次部署实施“青山绿地”二期工程,力争城区外再建设绿地100平方公里,城区内新增和改造绿地278万平方米。2009年按照迎亚运和城市环境面貌“到2010年一大变”的要求,大干促大变,全力推进城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建设,全年共开展城市园林绿化项目85个,新增和改造绿地155万平方米;实施林带林区建设项目65个,建设绿地1041万平方米;完成新农村绿化项目55个,新增绿化面积63万平方米,目前,我市林木绿化率达44.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46%,人均公共绿地达13.01平方米,城乡生态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广州已在向汪洋书记提出的“天更蓝、水更清、路更通、房更靓、城更美”目标迈进。
四、理顺体制,共建共享城乡一体绿化成果
适应城乡一体化趋势,建立统筹城乡的林业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是城市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我市在2009年大部制改革中新组建林业和园林局,整合了原市林业局和市政园林局园林绿化、公园建设及市建委城市绿化资金筹措、使用等职能,建立起城乡一体的林业园林管理体制。同时,以统筹城乡绿化为抓手,加强林业园林一体化规划建设和保护利用,尤其通过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地“认种认养”、新农村绿化、绿道网建设、森林公园保护性开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迎亚运送绿进万家”活动,努力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局面,促进了林业生态建设和园林绿化成果的全民共享,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统筹城乡绿化是林业和园林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建设花园城市的必由之路。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赋予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的新目标新定位,以举办“绿色亚运”及“珠三角”地区生态一体化为契机,以国内外先进城市为标杆,进一步实施“森林进城,公园下乡”战略,努力建设兼具岭南自然人文景观及山水特色的全省宜居城市“首善之区”和国际花园城市。 |